南充人事考试网 | 2025-11-19 16: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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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25-2029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就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卫生人才需求实际,蓬安县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期满人员:通过蓬安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与蓬安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已签订协议书,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服务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并考核合格的人员。
(二)公开考核招聘“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期满人员:通过蓬安县“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招募,项目人员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书,服务期满三年(服务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并考核合格的人员。
(三)公开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已签约服务蓬安县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
(四)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向全国考核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以上考核项目报考人员均要符合《蓬安县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具体招聘岗位要求和本公告其他相关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应当回避的。
9.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日)。
10.蓬安县内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91号)。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蓬安县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
2.个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效的学历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有学位要求的)。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6年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5.年度考核原件及复印件、服务合同(协议)或服务证、服务单位和主管部门证明原件(“三支一扶”及“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服务期满人员须提供);
6.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报考者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见附件3);
7.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资料不齐全的,取消该报考者参加考试资格。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五)缴费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需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缴纳考试费。
(六)面试通知书领取
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通知书领取名单及时间将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另行公布。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
1.每个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超过1:20的,采取综合知识(不指定教材)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根据笔试成绩按1:20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员(如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再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只作为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依据。
2.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低于或等于1:20的,根据岗位要求,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
3.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结合蓬安县事业单位实际,若低于1:3,由单位申请,经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可放宽到1:2,若仍未达到,则取消该岗位考核计划。
4.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不设开考比例,若无人报考则取消该岗位考核计划。
5.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6.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排名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
(二)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
需要笔试的岗位,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未准时到达指定考核地点报到者,取消本次考核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成绩计算
1.所有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核总成绩。
3.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五、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须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通过加试确定)。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人事档案等进行综合考察,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及复审不合格取消其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蓬安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考试成绩并列的考生,现场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确定岗位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六年,其他考核聘用人员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九、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特别提示
1.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4.招聘单位、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咨询电话: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7-8607626 蓬安县卫生健康局 0817-8631719
监督电话:蓬安县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0817-8630381 0817-8629232
附件:
1.蓬安县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x
2.蓬安县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
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9日
原文标题:蓬安县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南充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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